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依據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款,裁定前總統川普在2021年國會山莊襲擊事件的行為,使他不得出現在科州總統初選選票上。
國會於1866年通過第14修正案,1868年獲多數州批准而成為憲法的一部分並正式生效。第14修正案第3款曾被用來對付南方邦聯總統戴維斯(Jefferson Davis)和副總統史蒂芬斯(Alexander Stephens)之類人士,兩人都曾在國會任職。不過此後極少在法院判決中被引用。
條款全文為:「任何人,凡是曾經以國會議員、合眾國政府官員、州議會議員或任何州的行政或司法官員的身分,宣誓擁護合眾國憲法,而後來從事於顛覆或反叛國家的行為,或給予國家的敵人以協助或方便者,均不得為國會的參議員、眾議員、總統與副總統選舉人,或合眾國政府或任何州政府的任何文職或軍職官員。但國會可由參議院與眾議院各以2/3的多數表決,撤銷該項限制。」
選民和倡議團體已在超過12個州提起訴訟,要求阻止川普參選,但至少有7個州因各種原因予以駁回。
密西根州、新罕布什爾州和佛羅里達州的法院以程序和管轄權為由,駁回類似案件。部分判決指出,法院無權單方面取消候選人參選資格。明尼蘇達州最高法院也駁回一宗取消資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