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市議會28日以13:0投票通過路邊攤販合法提案,引起許多在市政廳旁聽的民眾歡呼和掌聲。新法規將於明年一月份開始生效。
洛杉磯市目前約有5萬名路邊攤販,出售水果、熱狗、冰激凌,瓶裝水,光碟和服裝等。洛市之前是禁止路邊攤販,但實際上路邊攤無處不在。
洛市議會選擇採用發放路邊擺攤許可證的制度,將僅允許攤販在某個街區或地區賣貨。市府將用一年時間擬定許可證申請辦法,2020年元旦實施。此前,攤販必須遵守相關法規,但不必有許可證。
根據新法規,路邊攤販必須持有州政府或縣、市政府發放的營業執照,必須撿走垃圾,清理場地,而且不能堵塞人行道。同時要注意安全,與馬路沿,消防栓,行車道或建築物入口保持距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