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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裁決 維持口服墮胎藥使用權

聯邦最高法院6月13日做出一項判決,保障女性繼續使用口服墮胎藥「美服培酮」的權利。這是該法院2年前裁決終止憲法保障墮胎權後,所做的第一個重大的墮胎權判決。

保守派大法官居多的最高法院一致通過判決。該判決無關墮胎權辯論,而是判定原告無權對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核准美服培酮(Mifepristone,RU486)的政策提出訴訟。儘管如此,判決仍被視為是支持墮胎方的勝利。

判決宣布後,拜登總統發表聲明指出,該項判決沒有改變最高法院在2022年推翻「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因此終止憲法保障墮胎權的事實。他並抨擊共和黨禁止墮胎的政策「極端且危險」。

拜登指出,共和黨已經在21州實施極端禁止墮胎的政策,其中有些州甚至禁止因遭強暴或亂倫懷孕的女性墮胎。

一群反墮胎的醫生2022年11月在德州地方法院提告,主張FDA在2000年核准美服培酮的決定有瑕疵,2016年、2021年放寬該藥物使用的規定未充分考慮安全性和有效性。

該法院唯一在任的法官卡司馬里克(Matthew Kacsmaryk)2023年4月判決,禁止該藥物在全國使用。幾天後,美國司法院提出上訴,要求凍結禁令。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2天後裁決,允許美服培酮持續販售,但認為FDA在2016年、2021年放寬該藥物使用的規定可能違法。幾個小時後,拜登政府宣布將此案上訴到最高法院。

撰寫判決書的大法官卡瓦諾(Brett Kavanaugh)說,雖然原告真的擔憂、反對該藥物的使用,但他們沒有對FDA提出訴訟的法律資格,因為他們沒有因FDA的政策而受害,也沒有被迫違背意願,參與墮胎或提供墮胎相關醫療。

綜合美媒報導,大法官認為,原告可向行政或立法部門表達看法,而不是透過法院。若接受訴訟,等於開大門,未來任何醫療人員不滿FDA的決定,都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幾乎所有人都有可能循同樣管道挑戰政府的任何政策。

反墮胎團體對最高法院的判決表示失望,誓言繼續反墮胎

墮胎權利將是今年美國大選的重要議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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