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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將驅逐禁令延長至2021年1月,房客需支付至少25%的租金

加州州長8/31午夜之前簽署了一項法案(AB3088),延長禁止驅逐受新冠病毒影響而無力支付房租的人的法令至明年1月31號,但租戶隨後仍須向房東支付剩餘房租,如仍有拖欠,房東可在2021年3月之後前往法院追討所產生債務,並要求法官命令房客償還租金。


所有租客在明年1月31日前不會被驅逐,前提是他們必須支付至少25%的租金,並向房東提交自己因新冠爆發而經濟困難的聲明。

今年四月,加州司法委員會暫停審理大部分房客被驅逐和遲交房貸而遭法拍的案子,但這些保護措施將於本週三結束。新冠疫情的爆發讓數百萬加州人失去了工作,因為政府下令企業立即關閉以減緩病毒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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