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五十多歲,談吐斯文,臉上常帶著微笑,對人熱情關心,有個美滿家庭,賢慧的太太,兩子一女,全家都是虔誠的基督徒,怎樣也看不出他曾經犯下嚴重罪案,坐過四年監。
他在六十年代跟隨父母移民美國,兄長 — 他心目中的英雄 — 是黑道中人,在三藩市唐人埠街頭被黑社會仇家槍殺,他在幫會兄弟慫恿下,誓要為兄長報仇,與十幾個同黨綁架對方,加以傷害致死。坐監前他已經結婚,還有一個兒子。
出獄後,他太太提出離婚。家庭、事業、前途都一無所有,只與兒子相依為命。當時過的是花天酒地的放縱生活,曾連續三日三夜打麻雀,外表似是自由,卻是被罪惡牢牢綁著,心靈極其空虛,人生全無方向。
就在最低點時,一位女士出現在他生命中,對他關心,帶他到教會,幫助他扭轉了一生。幾年後,這位女士成為他的太太,聯手去建立幸福家庭。他學會去愛他人,從前心中充滿憎恨,現在能夠寬恕人,包括接納一向被他痛恨的父親。
這位浪子能夠回頭,重獲新生,證明「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絕非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