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經常都有人借故去控告別人,希望搏得賠償。前一陣一位女士自稱在快餐店吃午餐時,在食物內找到斷指,現被懷疑企圖勒索,已被逮捕起訴。
在密切根州一位八十三歲的婆婆,四年前一天警察來家拍門,通知附近化學原料工廠發生意外爆炸,可能噴出有毒氣體,為了民眾安全,請她暫時離開。
老婆婆到離家不遠的餐廳進午餐,那天風和日麗,她開開心心地吃完午餐,之後警報解除,大家可以回家。
律師當然不會放過這個難得機會,自行發起集體訴訟,以危害公眾安全和令人惶恐不安為理由,控告化學原料公司,結果迫使公司賠償幾百萬元。律師扣起大部份賠償後,剩下一百二十萬元分給受影響的二千多位居民,平均每人可得五百多元。
老婆婆與十多位居民覺得並沒有受到傷害,些少不方便實在微不足道,老婆婆更覺自己有機會享受了一個愉快的午餐,沒有理由要收取賠償,所以拒絕接受。有人勸她收下然後捐給教會,她覺得這是不義之財,不能用來作捐獻。
好一位明理,誠實和有正義感的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