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餐廳,點選餐牌上列明的阿拉斯加三文魚,自然無法接受端上來的是養殖三文魚,況且收費卻是前者級數,怎不令食客七竅生煙,甚至興訟?
根據一個保護海洋生態組織Oceana以《紐約市泛濫『訛稱』海鮮》為題發表的報告顯示,每16家壽司吧,就有一家名不符實;調查81家雜貨店及餐廳,有39%所賣海鮮亦是名不符實。此外,食肆把豬排當牛仔肉上碟,把非有機沙律菜當作有機出售,殊非罕見,但食客根本無從稽考。由於收費是正牌價,吃用的卻是冒牌貨,此舉足以構成訛騙罪。
奈何即使告上法庭,亦未必收效。2005年曾有顧客控告食肆Rubio,指其出售的並非龍蝦,只是「酷似」龍蝦的料理 ─ langostino lobster。但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卻認為可接受,結果顧客及售賣真正龍蝦的商販不得要領而回。
若數食品「訛稱」最多案例,以海鮮為甚。店舖或食肆所出售的海產,四分三屬名實不符。由於海產食品一般較昂貴,而且種類繁多,一般食客根本無法憑常識和肉眼分辨;若加上端在桌上的是切塊魚柳,更難辨別。
要避免受騙,廚師和食客都必須接受「再教育」,最重要是多問,亦有食家建議食客,宜選擇全魚上桌,同時多認識季節與食物關係,正所謂「不時不食」。舉例說,若餐廳在七月聲稱所提供的是新鮮海洋扇貝,必屬訛稱,因為新鮮海洋扇貝只在每年12月至3月收成;同理,新鮮阿拉斯加三文魚絕不會在一月上碟。
時至今日,食客要求天天可以吃到新鮮正貨的神戶牛柳、澳洲生蠔,而且價錢相宜,人人負擔得起,顯然是天方夜譚!皆因所有食材都有其大自然賦予其成長周期,但人類貪婪要求「全年供應」,令冒牌食物充斥市場,是時候改變我們的飲食態度,撥亂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