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與推銷員,截然不同工種,若兩者二合為一,病人必成犧牲品。
決定使用哪種及哪品牌的藥物或醫療儀器,幾乎全由醫生決定,醫院管理人員、以至病人鮮能置啄。在美國,執業醫生同時擁有藥物和醫療儀器經銷權(Physician-owned Distributorship, PODs),並非新鮮事;可是,當醫生「見錢開眼」,罔顧病人利益,盲目推銷產品而從中獲利,後果定必不堪設想。基於性命攸關,美國司法部決定以刑事詐騙罪對有關案件提出起訴。
最新一宗引起美國司法部、食品及藥物管理局及醫學組織關注的個案,是阿富汗裔美籍醫生Dr. Aria Sabit,自2010年加入加州一家地區醫院後,沒多久便特別偏好選用某品牌的脊髓植入配件,可是,卻造成多宗併發症等醫療事故,部分雖已庭外和解,但仍觸發當局介入調查。
經調查後,發現Dr. Sabit原來是該脊髓植入配件分銷商Apex Medical Technologies股東之一,自2010年5月至2012年8月期間,他平均每月獲Apex分發12,000美元佣金。除Dr. Sabit外,亦有多名外科醫生牽涉其中,正接受調查。
美國雖有法例禁止醫生收回佣或其他利益,以免危害病人。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藥品及儀器生產商最擅巧立名目,於是改以「受薪顧問」聘請相關醫生。「薪」從何來?當然是成功向病人「推廣」使用公司產品的獎賞;除現金外,亦可透過資助醫生臨床研究所需經費,甚至安排醫生免費出國旅行、或餽贈美酒佳餚等。
有見及此,美國聯邦政府於今年全面實施審查制度,要求藥品及儀器生產商呈報曾向醫生提供的任何實質利益,包括金錢及非金錢,以確保醫生不把個人利益凌駕病人利益之上。
當局從財政上監管藥業和醫生,無疑起一定阻嚇作用,但未必足夠。作為熟悉醫療日常運作的業界同儕,亦須肩負互相監管角色,各專科學會及學院須定期向同業進行審計調查,以確定為病人施用的藥物或儀器是否適合,從而杜絕害群之馬,方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