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海灘,幾乎跟白色人種生活劃上等號。正因如此,估計每五個美國人,就有一個畢生總有機會患上皮膚癌。此外,澳洲和南非亦屬皮膚癌高發病率地區。究竟這白色人種常見惡性腫瘤,其他人種是否可獲「豁免」?
隨著世界距離不斷縮小,移民遷徙更屬等閒,非白人融入白人生活方式早已司空見慣。換言之,皮膚癌已不限於白人,但幸好只要及早發現,治癒率極高。美國衛生部門近年亦鼓勵民眾定期自我檢查,如每年定位拍下痣癦色澤變化,及留意有否潰瘍出血等情況〈屬非創傷性〉,防患未然。此舉尤勝動輒使用創傷性的活組織切片檢查。
陽光中的紫外線是導致皮膚癌最主要原因。人工紫外線如太陽燈及日光浴中心,或將皮膚曬成古銅色的燈具,也可能導致皮膚癌。最常見皮膚癌為基部細胞癌,即生於表皮最下層細胞,一般需五至十年形成;其次是表皮的鱗狀上皮細胞癌,最快一至兩年形成。
事實上,醫學界已證實皮膚癌是從兒童期開始,經數十年在紫外線的曝曬下而形成。因此,美國兒科學會警告,若兒時經常曝曬,長大後罹患黑色素瘤 (Melanoma)機會大增。該學會於1973至2009期間,追蹤年齡由15至19歲青少年人,發現黑色素瘤每年遞增2%,平均每百萬人中,出現18宗個案。
黑色素瘤屬最嚴重的皮膚癌,約佔5%。若及早發現,治療成功機會很高。症狀通常是出現一個新的斑點,或身上的痣、胎記、雀斑產生變化,如大小、形狀和顏色改變,若持續數星期、以至數個月,便應及早求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