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海關竭力「打假」,但到底大部分冒牌貨都屬身外物,如手袋、衣飾、電子產品等,充其量是造成正貨製造商金錢損失。但出售假藥,尤其是救命抗癌藥,顯然是無良中的無良,置危重病人於不顧,令人髮指。
最近,一名英國公民因年來向美國醫生銷售假抗癌藥Avastin,結果被判入獄十八個月,罰款八十萬美元。假冒癌藥是在法例寬鬆的土耳其和印度生產,絕非經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審批及通過藥物,本來無法進入美國藥品市場,但前線醫生每因價格較本土正牌藥物便宜得多,不惜利用其他渠道,如網絡分銷等取得冒牌假藥,再賣給病人使用。
以往假藥都屬一些普通藥物,如「偉哥」之類;但瞄準抗癌藥有暴利可圖,不法商人及醫生甘願鋌而走險,以Avastin這種被廣泛應用於治療肺癌、結腸癌等藥物為例,一小瓶400毫克的注射製劑,每劑成本高達2,400美元;單在美國正規市場,每年銷售額已高達25億美元,足見需求甚殷。
最叫人氣憤是Avastin假冒藥不含半點真藥所具的活性成分bevacizumab,僅含鹽、淀粉及動物飼料、塑料及洗滌劑中的化學成份,至今雖未收到引發嚴重副作用的相關報告,但已令患者錯過治療時機,或導致腫瘤擴散,令病情惡化。
假藥無論在包裝和標籤上,都有明顯差異,曾有病人注意到藥品標籤拼寫錯誤而向當局舉報。換言之,假藥溜進醫生辦公室,幾近不可能,全屬「貪便宜」所致。為了阻止假藥進一步猖獗,惟有用重典 ─ 以「蓄意危害他人身體」這嚴重罪行起訴,予以重刑,才能收阻嚇作用,保障病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