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突發事件,從沒預告,說來便來,只要旁人在電光火石間果斷施以援手,隨時可從死神手中,救回一命。舉凡溺水、心臟病、高血壓、車禍、觸電、藥物中毒、氣體中毒、異物堵塞呼吸道等導致呼吸終止,心跳停頓,在救護員趕抵前,均可利用心肺復甦法(Cardio 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維護腦細胞及器官組織不致壞死。
未必人人那麼幸運,遇事時有醫護在旁;加上美國地大人稀,即使致電911,救護員亦難迅速抵達。因此,美國多個州和市自八十年代已大力推動負責接聽緊急熱線人員,即時在電話教導求助者如何為傷者或病者進行心肺復甦法,以便「邊救邊等」。據統計,遲一分鐘急救,生存機會即下降一成。
但對一個醫護門外漢,加上面對突發危難時的驚慌和焦慮,必然大失方寸,手忙腳亂,究竟是幫了病人還是害了病人?關鍵在於緊急熱線人員即場的講解技巧和安撫伎倆,如何有效地調度旁人為病人進行心肺復甦法。最常見問題是旁人無法準確掌握病人的實際狀況,以及對施救位置模糊不清等。
當人體因呼吸心跳終止時,心臟腦部及器官組織均將因缺氧而漸趨壞死,在臨床上可觀察患者的嘴唇、指甲及臉面膚色有否由原有呈現的正常色漸趨深紫色;而眼睛瞳孔也漸次擴大,當然胸部起伏和頸動脈是否跳動,更能確定告知調度員生命的訊息。在四分鐘內,肺與血液中原含氧氣尚可維持供應,故在四分鐘內迅速急救,依照指示做好心肺復甦法,將可保住腦細胞不受損傷而完全復原。在四至六分鐘之間,則腦細胞或有可能損傷;六分鐘以上,則會造成不同程度損傷;延遲至十分鐘以上,則肯定導致腦細胞缺氧而壞死。
歸根究柢,人人未雨綢繆學習心肺復甦法,豈非更有益社會、以至家人?目前不少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已開展為心臟病患者的家人提供心肺復甦法訓練,結果顯示既有效掌握心肺復甦法技巧,且有信心使用此急救方法助人。